唯一让斯特恩心安的,是劳资协议终于定了下来,不会发生1998年一样的停摆了。
2005 劳资协议增加了一些新条例。在05-06赛季前每队可以踢飞一名球员。被踢飞的球员工资必须照付,工资计算在球队总工资中,但是不需要因为额外支付奢侈税。
这个条例是为尼克斯出台的,阿兰?休斯顿的烂合同深深的伤害了尼克斯队和支持他们的球迷。
球队每高出奢侈线一美元。就要另外多付一美元。增加了奢侈税,也是为尼克斯,各队都可以引进多名大牌,缴税非常爽。
所有税线下的球队拿到奢侈税收入的三十分之一,这是为照顾联盟如雄鹿、山猫这些矮穷挫们,没多少球迷还没成绩。剩余的部分由联盟决定怎么使用。
新秀可以续约5年。对于拥有伯德权的球员来说,最多续约6年,每年升额最多10.5%。其他球员是5年8%。顶薪球员按照进入联盟的年数,分为工资帽的25%,30%和35%。
增加“阿里纳斯条款”。
在2005年以前,当时的劳资协议里面有这样一个漏洞:对于那些只签了两年新秀合同的二轮新秀来说,他们最多只能获得早期伯德权;所以说要是他们的母队没有足够的薪金空间的话,也只能使用早期伯德权特例或是中产特例来完成续约。
这样,就可能会有其他拥有足够薪金空间的球队,来对这位受限制的自由球员开出母队无法匹配的报价。
为了保障母队的权益,前年就有人提出增加条款。这个漏洞在今年劳资协议中被正式填补:在给联盟年资不超过2年的球员开合同时,起薪不得超过非奢侈税球队中产特例,第二年允许有4.5%的增幅,等到了第三年,则可以按照首年未受限制的情况来计算自然增幅,就是可以达到顶薪,第四年及以后则按照第三年的年薪来进行每年4.1%的增长。
只有在第三年的顶薪被全额保障的情况下,球队才能开出具有这种增幅的合同,与此同时,这里面必须排除任何形式的奖金和额外分红。
这使得第二轮新秀的薪金受到了控制,不算太高,但是布鲁斯高兴不起来。
因为他越来越不喜欢王俊了。这个人性格太自由,老板又没法给他带上紧箍咒,控制他的行为。
而且如果有球队愿意给他开顶薪报价,那就是很毒的合同,前两年低,后三年超高。
网队可以匹配,但2007-2008赛季得缴纳大量奢侈税,到时再想把王俊交易出去很难,除非他能打出巨星水准,可打出巨星水准,谁会傻到把他交易出去?
续约王俊,是网队的一场赌博。
布鲁斯是个贪得无厌的人,其实网队已经占大便宜了。
阿里纳斯、布泽尔都是第二轮,在新秀期间也没有入选全明星和最佳阵容,获得的合同都很大,年限也长。
王俊全明星有中国球迷投票,哪怕不算,进最佳二阵可是实打实的荣誉,他配得上一份顶薪。
阿里纳斯条款对王俊而言是很不公平的,他的实力应该拿更多薪水,但是劳资协议双方都没人为他说话。
每一次谈判几乎都是为了维护资方的利益,作为劳方,尤其新秀只能逆来顺受。
怎么留王俊,交易什么人来,网队得认真考虑。
选秀大会后,自由市场就将开启,一定会有很多球队给王俊报价,网队的时间不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