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年,网络文学远不像是十年后那么发达。
合同的问题,也比十年后要笼统的多。
十年后签约的话,不光是数字版权,各大网站通常都要求独家代理简体、繁体、游戏、动漫、影视,甚至是广播剧等等的所有版权。
现在,大概很少人能想到网络小说以后会大量简体出版、繁体出版,远销台湾、日韩、东南亚、北美、欧洲……
刚才糖糖也说了,他们的底线是网络传播权,也就是说简体繁体出版和影视游戏动漫之类的版权,她都能自己握在手中了!
这真是个好消息!
要知道在几年后,ip可是炒的非常火热,那时候各种版权,尤其是影视和动漫,可是能卖到几百万甚至上千万的!
但是现在,几乎没人认为这些网络小说能够影视化。
这个时候卖掉的版权,也非常廉价。
十年后拍摄出来,非常火爆的清穿电视剧,还有《乱世皇妃》等等,因为是早起卖的影视版权,价格从二十万到五十万不等。
相比较于后来电视剧的火爆,以及后续各种几百万上千万的影视版权交易,这区区几十万,简直不值一提!
还有第一部非常火爆的周播剧,也正是让沈诗颖的事业达到一个高峰的《画骨》,最初的简体版权才卖20万,当时购买《画骨》简体版权的出版社,简直赚了个盆满钵满。
这样的例子数不胜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