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就是要当着所有人的面惩罚她,谁让这个老太婆欺负我的宝贝儿媳呢。”马蒂尔德接过女儿递来的咖啡,淡然自若的抿了一口。
“天哪!我太崇拜你了马蒂尔德!”索菲娅脸上的阴云立刻被狂喜所取代,激动地搂住婆婆,亲吻她的脸颊。
等这位情绪激动的孕妇平静下来,罗兰才通过马蒂尔德夫人的讲述了解整件事的来龙去脉。
今天照例是圣城上流社会的女士们在“鲸骨撑俱乐部”聚会的日子,马蒂尔德陪伴怀有身孕的儿媳来到俱乐部参加沙龙。喝下午茶的时候,女人们很自然的聊起近来城里流传的那些小道消息,其中最时髦的话题是关于两场颇受世人瞩目的葬礼,以及围绕下葬前后的是是非非。
这两位刚刚蒙主荣招的主角都是圣城的名流,只不过两个人出名的方式截然相反,并且体现出两种完全对立的生活态度。
主角之一名为普柳希金,本是外省落魄贵族出身,年轻时穷困潦倒,后来交了好运,继承他的寡妇姨妈——一位伯爵夫人——的遗产成为大地主,终其一生勤俭持家,衣食住行异常朴素,凭着精打细算积攒下百万家财,唯一值得称道的慷慨之举就是临终前将两千亩土地捐献给一座修道院。普柳希金先生的虔诚奉献赢得了教会的肯定,格里高利大牧首公开称赞他是这个世风日下的时代里“一股难得可贵的清流”,并且号召人们学习普柳希金这苦行修士般的生活态度,以勤俭节约、虔诚禁欲为荣,从而净化日趋堕落的社会风气。
普柳希金被教廷树为道德楷模,而新闻的另一位主角纳西姆男爵则恰恰相反。这位圣城世袭贵族出身显赫,本人也是社交场的常客,年轻时曾参军入伍,在以风流倜傥著称的近卫军官当中也是首屈一指的花花公子。
没有人数得清近卫军少校纳西姆男爵这辈子有过多少情人,卷入过多少起绯闻,正如人们也算不清他在赌桌旁总共输掉多少金杜加,在圣城的高级餐厅享用过多少顿奢侈的美餐,畅饮过多少瓶昂贵的名酒。
纳西姆男爵本人也公开承认自己是个“超级败家子”,他的一生是纵情声色犬马、狂嫖滥赌、奢靡无度的一生,是挥金如土的一生,年仅三十六岁就将万贯家财挥霍一空,频繁出入花街柳巷掏空了他的身子,使他染上多种不治之症,人生的最后一段时光饱受病痛折磨,唤醒他对信仰的敬畏,现在是时候考虑死后的归宿了。经过深思熟虑,纳西姆男爵立下遗嘱,将自己所剩无几的遗产全部捐给教会,希望教廷派一名牧师来为他举行临终告解仪式,拯救他那颗堕落的灵魂。
将普柳希金树为道德楷模的格里高利大牧首,也曾不止一次公开批评纳西姆男爵,斥责这个花花公子是当代社会道德滑坡的缩影,是人性堕落与信仰缺失的集中体现。哪怕纳西姆男爵临终前流露出幡然悔悟的态度,铁石心肠的大牧首也拒绝原谅他,在教廷会议上申明:“倘若一个人的临终忏悔可以冲销毕生的堕落行径,那么聪明人都会效法纳西姆的生活态度,伪信者与投机分子大行其道,普柳希金那样严于律己的虔诚好人则会绝迹!”
基于上述逻辑,格里高利大牧首认为原谅纳西姆就等于间接伤害了普柳希金;反之亦然。两者无法顾全,他乐于为普柳希金送上临终祝福,却不愿接受纳西姆这个投机分子的忏悔。
格里高利大牧首言行如一,前天早上来到普柳希金病床前,亲自为他举行了临终告解。教廷中的保守派人士也都发声支持格里高利,甚至发出措辞激烈的警告:倘若哪位圣职者不顾公众舆论,竟敢为纳西姆男爵操办临终圣事,将被视为可耻的叛徒与异端!
圣城的神职者全都像躲避瘟疫似的远离纳西姆男爵,唯恐与这个花花公子扯上关系,有辱自己的声誉。然而就在这样“千夫所指”的氛围下,皇太子兼教廷“大公裁判”弗兰克殿下,却于前天傍晚出乎预料的莅临纳西姆府邸,亲口表示愿意为他——这个遭到全社会正派人唾弃的浪荡子——献上临终祝福,承诺他将魂归天国。
弗兰克的意外来访,使病榻上奄奄一息的纳西姆受宠若惊,按捺不住疑惑问他为何如此慷慨的对待自己,对待一个被格里高利大牧首定性为反面典型的罪人,这份荣宠使他不胜感激。
“我的看法与格里高利先生恰恰相反,普柳希金那样的守财奴对社会无益,配不上格里高利给予的称赞;而您,纳西姆先生,虽然您的行为不够检点,毕生放荡不羁,被那些榆木脑袋的道德卫士斥为‘败家子’和‘堕落者’,然而在我看来,你在挥金如土的一生中无意间为社会做出的贡献,远远超过普柳希金临终前对教会的捐献,所以我要为你献上祝福,这是你应得的奖赏。”
纳西姆眼含热泪,在弗兰克太子的祝福中欣慰的合上双眼,而皇太子在他临终前所说的那番话也不胫而走,一夜之间传遍全城,成为家家户户餐桌旁讨论的热门话题。
按照格里高利大牧首及其支持者的声明,为纳西姆男爵举行临终告解的弗兰克无疑是教廷的叛徒,是可耻的异端分子。然而人分三六九等,教士也有地位高低之分,同样的规则对不同的人未必都适用。
就拿弗兰克来说,首先是帝国皇储,地位尊崇自不必言,其次他还兼有“大公裁判”职位,在教廷的圣职序列中地位仅次于皇帝陛下和普世牧首,是亚珊帝国排名第三的国教领袖。更何况弗兰克还有“培罗选民”这重身份,好比太阳神在人世间的代理人,既然太阳神并未因弗兰克偏袒纳西姆男爵而收回神恩,哪个凡人够资格批评弗兰克的行为有异端之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