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思-本尼迪克特在《菊与刀》一书中说:在美国人看来,霓虹的军国主义电影是他们看过的最好的“反战电影”。无论是描写日俄战争,还是“七七事变”,镜头里展现的都是泥泞里的行军,鏖战的困苦,你看不到胜利的场景和“万岁冲锋”……一家三代,历经三次战争幸存的代表,他们成了瘸子、瞎子、残废人……
但这却叫我啼笑皆非,外国人从这些电影中看到的是“反战”,而我们自己看到的却是“英雄主义”。我们对英雄的定义与美国和华夏截然不同。
华夏人评伦英雄,先要看他在“政治上是否正确”。孟子说:自反而缩,虽千万人,吾往矣。华夏开国元说:死有重于泰山,或轻于鸿毛。为人民利益而死,就比泰山还重;替法西斯卖力……就比鸿毛还轻。
在华夏人看来,一个人立场错了,还十分拼命,那就不是英雄,而是“倒行逆施”,因此程晓羽的行为在华夏人看来有些愚蠢,华夏人讲究的是“留得青山在,不愁没柴烧”,讲究的是“瓦全”,但程晓羽偏偏是个在美国长大的华夏人,他的思维具有美国人的个人英雄主义,也有华夏人的“牺牲小我,完成大我”。
而这样的精神最符合我们霓虹人的英雄观,我们霓虹人一直都认为英雄与立场无关,而在于他是否“努力”。如果这个人刚好又身陷“小情义”和“大情义”的矛盾之中,最后他舍却“小情”,成全“大义”,那么这个人就是大大的英雄。
……
在我们霓虹人看来,经历了“痛苦的纠结”,最后拼尽全力尽到了自己的本分,坚持了自我,这样的人就是英雄。没有“痛苦的纠纷”就没有戏剧性,没有“尽到自己的本分”就算不上是英雄。
有时候为了衬托英雄,文学作品会把这种“痛苦”搞到在外人看来“极其变态”的地步。民族史诗《四十七浪人》中,有的武士为了给主公复仇,竟把妻子卖到妓院里,筹集经费;有的为了证明自己的忠诚,竟要杀掉亲妹妹;有的杀掉自己的岳父;有的为了刺探情报,竟把妹妹送给敌人做小妾……
在《四十七浪人》的故事里,将军禁止武士私相复仇。浪人们虽然手刃仇人,却同时违反了将军的命令。为了给将军一个交待,四十七人全部切腹自尽。我们的小学课本中对此的评论是“这真是两全其美的办法”。
鲁思-本尼迪克特说:霓虹人认为真正的强者应该能够抛弃个人幸福而履行义务……
近代以来,我们试图建立某种可以凌驾于一切领域的道德标准时,我们常常选择“诚”。
而程晓羽这样的行为,无论哪一点都做到了,他从华夏来到霓虹么就是“抛弃个人幸福而履行义务”,他在法庭上的坚定,正是对自己,对他人,对法律的“诚”,他的坚持是纠结中两全其美的办法。
我们在来看看《地狱十日谈》中程晓羽的表现,当之无愧的“英雄”!
活下去!这是一个纠结了霓虹几千年的难题。
我们霓虹是一个被火山、地震、海啸、战争、贫穷、饥饿反复折磨的民族。“生存危机”像一把高悬在我们头上的达摩克里斯之剑,一方面让我们民族养成了坚韧不拔的个性和一丝不苟的做事态度。
“活下去”一直是我们这个民族的终极目标,甚至“活下去”都成为了我们的偏执。
太平洋战争爆后,山本五十六曾经让参谋制定了一个进攻和征服印度的计划,但目的确是为了保护已经到手的新加坡,这就是典型的霓虹思维。
实际上一度“活下去”已经成为当时霓虹最高的价值判断和一切行为的借口。
为了“活下去”,我们可以策划阴谋,编造谎言,突然袭击,出尔反尔。为了“活下去”,在战败之后我们可以委屈求全,拨出5ooo万日元作经费设立“特殊慰安设施协会”,并在报纸上打广告公开招募了6万名霓虹妇女为美军提供*******曾有人调侃说:如果有一天霓虹要征服火星,那一定是为了保护地球。
而如今,我们却在责怪一个为了让自己妹妹“活下去”的程晓羽,不择手段!
这是多么的可笑。
最后,用一句电影中的话来结尾:“活下去的人该做的,就是不要辜负那些死去的人。把故事继续下去。”
虽然我们没有程晓羽这样特殊的经历,但在每个时代,或多或少都有这样的故事生。大家把各自的故事埋在心底,当做什么都不曾生过一样活着,那些从战争中幸存下来的,那些从地震、海啸中幸存下来的,都有属于自己的别样经历。
我们无法审判在绝望的环境中人的所做作为,但是程晓羽是高尚的,分食物给他人,冒着生命危险攀登电梯井,自己一个人抗下了杀人的恶名,而这些人还是穷凶极恶,威胁他们生存,杀害他救命恩人的仇人........现在你扪心自问,他错了吗?
程晓羽当然没错,他只是一块被霓虹法律打碎了的“玉”。
特此声明,此文无关政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