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章 夏侯惇(1 / 2)

常山地区不算太大,但利兹四人一直没有山间行走的代步工具,直至距离《黑风寨》讨伐战后十来天才回到赵云生活的村子——假如不是带着赵云这个拖油瓶的话,他们能够使用‘快速旅行’早几天回来,当然,要是没有带着赵云,他们似乎也没有回这个村子的必要。

在这段时间里,他们将常山地区叫得上名号的四个山贼团伙的窝点全部捣毁……嗯,这个大汉朝真的没救了,就这么点地方居然有四个官府不管不顾的大山贼窝,这还不算那些居无定所的只有四五个成员的小盗贼团以及独狼式行动的匪徒。农民种出来的粮食叫了一大半给官府,自己还没来得及吃就被人轮番抢掠,活不下去自然得加入“黄巾贼”四处劫掠,佛家有言‘你不入地狱谁入地狱,我吗’。

不过由于利兹四人的作为,常山地区的匪患瞬间偃旗息鼓,尽管这‘偃旗息鼓’注定无法持久,然而在盗贼强盗的肚子饿得咕咕叫之前,他们也不太会冒着被传闻“四个可以打四百个的高手”找上门的风险“做生意”——由于利兹四人在山贼窝解救出来的人质、奴仆与压寨夫人回村子后一边为自己经历的灾难哭哭啼啼一边颂扬恩人的功绩,现在利兹等人“四处剪恶除奸的山神仙”的名号在村间流传着,渐渐地连镇上的居民也有听闻。

这个名号是出于善意而称呼的,可是想想黄巾贼老大张角头上的“大贤良师”,利兹表示实在高兴不起来……不过也罢,不在自己身边的人管他怎么称呼自己,利兹四人开始在村子里住下来。

并不是打算在生活条件如此恶劣的村里呆多久,仅仅是各人都需要一段时间做各自想做的事——

利兹的话,是想发掘仙术的变化应用。

参照使用“武技”时,自己喊出来技能的名字之后,能够决定出剑的速度、出剑的角度、什么时候开始、什么时候结束,无法控制的只是让自己变快、发射出剑气的那份力量……那么仙术呢?

经过尝试,仙术也一样可以变招,例如火球术可以幻化成不同的形状的火球,虽然没什么实际意义,例如掌心雷可以不劈出去,直接一掌拍在敌人身上,例如御剑术可以不将剑射出去,控制它绕着自己身上不停转,如同大风车一般禁止敌人近身……但是“变招”有极限,火球术不能变成连珠小火球术,掌心雷不能变成给武器附加闪电属性的雷系附魔术,御剑术有控制剑的数量限制成不了万剑诀。

尽管如此,通过这些琢磨,仙术的应用性也大幅提高,比起单纯提升等级带来的法术输出提高,或许这些变招更能提高实战能力。

咲夜的话,是想向村民们学习这个世界的生活伎俩。

用什么洗澡、用什么洗衣服、在山里如何入手食材,这些问题是她这个女仆认为的重中之重的大问题。事实上,除了利兹身上那件差点让某九尾狐被围殴的疑似情侣装的道服自带自我修补与自我清洁属性外,利兹与自己的衣服咲夜都总感觉洗得不干净。

小镇里哪间饭店有美食、小镇里哪间酒庄有美酒、小镇里哪间ji院的女人最漂亮,作为一个女仆不能代替主人做决定,但是主人提问的时候一定要尽可能回答出来,尽可能成为主人最可靠的情报源。至于连这个时代被称为“章台”的ji院也打听?咲夜表示有备无患,毕竟现在她的主人顶着与‘那一位女性杀手’七成相似的性格模板,对这方面有需求很正常……

克劳萨的话,则是在全身心地训练拳脚功夫。

升级到lv4的他自信感受到了力量上的长足提升,因为个人天赋侧重点不同,他的敏捷成长不怎么样,但他也自信跑得比lv1的里昂快,跳得比lv1的艾达高……考虑到他的蓝条已经增长到连续两套连续技都能放出来,克劳萨完全可以对着那对夫妇说“两个齐上也不是我的对手”。

然而,另一个人让他被打击到了……不是说利兹与咲夜,想到“这只是人家的一场角色扮演游戏”,克劳萨就觉得没啥好对比的。打击他的是一个12岁的小孩……

咳,倒也不是说赵云现在已经比他厉害啦……只是,克劳萨很清楚,只要再给那小子几年,让他的身体发育起来,自己就不会是他的对手,这还是以他的技术停留在现在这个时刻为前提——要是再像之前那样,不小心就记起来“龙牙突”,不小心又记起来“梨花乱舞”,克劳萨表示什么时候打不过他都可能。

然而他不知道,在他之前,有另一位成年的猛士即将被年仅12岁的赵云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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