往二楼的楼梯口,站着两位身材高大的红毛老外,他天过来,目中闪过一丝隐晦的杀机,微微躬身道:“对不起,我们老大说了,不能带武器,请……”
话音还未落下,任远和凌跃就上前,抬起脚,猛地踹了过去。两个近两米高的大汉就像断了线的风筝一样,往后飞出了数米,啪地一声重重摔在走道里,震得房子都摇了一摇。两人挣扎了一会想站起来,却是徒然!
任逆天视若无睹,仍然一脸淡然地向前走去,但目中却已经露出一丝凶光了。
他是何等身份,猛虎帮的老大史密斯竟然敢让人这样侮辱他,自然是以为自己有足够的实力将任逆天的势力逼出旧金山。
巨大的会议室里,长条圆桌旁已经坐着七八位人,他们个个身穿名牌西装,打着领带,一副绅士的样子,但内行人却能从他们光鲜高贵的外表,闻到一丝血腥的味道。
他们的后面都站着彪壮凶悍的家伙,这些绅士般的人见到任逆天来了,都站起来微微躬身表示欢迎。唯有坐在主席位的一位金色短发,碧绿眼睛的中年男子没有起身,只是用挑衅的目光打量着任逆天,他的身边坐着一位脸色看起来很苍白,但却颇有英国贵族气质的年轻人,那位年轻人用蔑视的目光打量着任逆天和他身后的任远和凌跃。那位中年男子就是猛虎帮地老大史密斯。他的主业是黑道,军火、毒品、赌场、卖淫……什么都涉足,白道上的一些生意无非是掩饰他的身份而已。而任逆天却恰恰相反,他的主业在白道,黑道无非是他保护自己的一种手段。至于那位脸色苍白的年轻人,自然就是打伤任远的高手。
那些站起来向任逆天打招呼的都是旧金山一带有些势力的地下帮派地老板。他们之所以还能在旧金山拥有一席之地,没有被猛虎帮给吞掉,说起来还需要感谢任逆天的青龙帮。正因为青龙帮介入到旧金山,以及任逆天制定的以夷治夷方针政策,才让猛虎帮无法将那些势力稍弱的地下势力给吞掉。
任逆天这样做既是无奈也是明智的选择。他的重点毕竟是在商业上。地下势力无非是他维护自己和自己领域内华人的利益的工具而已。所以他的青龙帮不会像美国其他黑帮势力一样,什么非法生意都涉足,什么人都吸收进来。走的是精英路线,走地是稳打稳扎的路线,这样既能保护他在明面上的商业帝国,又不会把他卷入到太多地黑帮丑闻中去。所以别看青龙帮是美国地下五大势力之一,人数却还不如这些旧金山地下帮派老板手下人数。
因为青龙帮的人马有限,他想让猛虎帮不能完全腾出手对付青龙帮在旧金山的势力,因此任逆天暗地里跟这些旧金山的地下帮派老板的关系很好,有时还提供他们一些援助。这也是猛虎帮恨不得把青龙帮赶出旧金山的原因之一。但青龙帮人数虽少,却个个都是精英,尤其是任逆天父子。身手出奇的厉害。在洛杉矾曾经有个帮派很厉害,他们地老大叫嚣着想把任逆天父子干掉,第二天就被人发现他胸部两旁的肋骨根根碎断,毙死街头。
据说当时他的周围有不下十位保镖保护着,但那些保镖个个也都落得同样下场。
史密斯是个很有头脑的首领,他知道要把青龙帮的势力赶出旧金山,必须得打败任逆天父子。只有这样,才能让青龙帮的人不敢再惹猛虎帮,才能让这些旧金山的地下势力俯首称臣。所以他一直物色高手,不久前他在英国遇见了一位真正的高手,而这位高手就是那位脸色苍白,名叫爱德华的家伙。史密斯如获至宝,立刻把爱德华请到了美国,每天供吃供喝、供女人,只要爱德华提出地要求。他都满足他。果然前天,爱德华为他轻松打败了任远。使得史密斯的野心和自信心暴涨。
今天本是他和任逆天两大龙头直接面对面谈判地。他却邀请来了旧金山其他帮派地老板,就是想让这些人亲眼看他怎么把一直高高在上的任逆天踩在脚下。
任逆天向那些人微微点头示意。然后一屁股坐在史密斯地对面,目光如剑般直视史密斯。
猛虎帮势力这么强大,跟史密斯
、雄才大略分不开,但跟他的身手是没什么必然的联虎帮老大位置后的史密斯,基本上把他多余的精力都发泄在女人的肚皮上,本身的实力跟任逆天这样的高手自然无法相比。
任逆天凶光一露,虽然有爱德华在旁边,经历多次生死的史密斯仍然感觉心脏不争气地跳了一下。
shit斯理,似乎吃定了任逆天一样,道:“任,把你的人全部从旧金山撤出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