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浩警惕地看着这个蒙面小娘皮,防止她恼羞成怒捅自己一剑,小娘皮愤怒地瞪着他看了几眼,可能见自己的同伴跟公差斗得快要支撑不住了,这才哼了一声,拎着剑从他身边擦身而过加入战团去了。
你妹的,是你们先不仁拖老子下水,老子才不义的。方浩嘀咕一句,趁机脚底抹油溜之大吉。
今天来到街上的方浩可是神气活现,昂首阔步了,因为他怀里不但藏着一块价值连城的玉佩,昨晚小丫头放在地上的二十多两碎银也没有拿走,这也是一笔不小的外财啊。
他深知珠宝铺的伙计最是精通看人衣物来鉴别贫富,自己这副破衣烂衫的乞丐模样还没进门非得给打出来不可,再说了,一个乞丐突然拿出来一个这么值钱的玉佩,不被人当做贼赃报官才怪呢。
还是先去早点摊上美美吃一顿再说,然后去成衣铺买一身行头。
“老板娘,来十个肉包子,一碗汤饼。”
“去去去,臭要饭的,拿着这个炊饼赶紧滚,别来耽误我家生意。”早点铺的悍妇老板娘性格火爆,扔给他一个炊饼,蒲扇般的大手跟赶苍蝇一般撵他走。
方浩腰里有了钱自然胆气足,取出一块银角子往桌上一拍,怒吼道:“老板娘,来十个肉包子,一碗汤饼,听见没有?”
老板娘见到亮晶晶的银角子,脸色转换之快简直赛过影帝,拉长音调道:“好嘞,十个肉包子,一碗汤饼,来啦。”
话音未落,热气腾腾的早点就上了桌。
唉,好久没吃到肉包子啦,方浩一面吃,一面有流泪的感觉,十个肉包子,十个啊,十个拳头那个大的肉包子啊,肚子沉甸甸的感觉真是爽。
吃完早点,方浩走进一家成衣铺,花了一两五钱银子,从头到脚焕然一新,身穿白细布镶黑边交领长衫,脚踏细结底陈桥鞋,头上带着一块文士方巾,施施然走出铺子。
现在再看看,啧啧,虽然瘦弱了一些,可这一身行头,加上他来自后世自带的昂然气质,宛如一个普通富户家里的小少爷,谁还认得出来这就是昨日那个捧着破碗到处要饭的小乞丐?
大摇大摆,方浩走到“金玉轩”门口,这家店是东京城规模最大的珠宝铺,门口两个迎客的伙计显然经过精心培训,宛如后世那些奢侈品店的店员一般,面上带着一丝淡淡的微笑,既不热情也不冷漠,只是非常程序化的略一躬身,伸手为他推开店门。
方浩显然已经习惯后世奢侈品店的这套迎客流程,很有风度地点点头,抬脚跨进金玉轩高高的门槛。
此时大宋已经经历徽宗盛世三十余年,国力强盛,虽说很多地方的老百姓仍然因为各种天灾**而处于饥寒交迫之中,但天子脚下的东京城民众大都生活富足,光从这金玉轩店内装潢和摆设来看,一丝丝也不逊于后世的那些顶级珠宝店。
现在还未到巳时,店铺显然刚刚开门不久,偌大的店内只有几个顾客围在柜台前面挑选珠宝首饰,方浩走到柜前,一个看上去十分精明的伙计满脸带笑迎了过来。
“这位小客官,你想看点什么?本店金银玉器一应俱全,你是想看看头饰还是挂饰?是自己穿戴还是为家人采买?是……”
方浩伸手止住他的喋喋不休,沉声问道:“伙计,你们店里可有鉴定玉器的师傅吗?”
“鉴定玉器?”那伙计一愣,不过很快反应过来,脸上的热情显然退了七分,细细打量方浩几眼,不紧不慢道:“客官是有玉器要出手吧?”
这个伙计果然精明,他知道所有打着鉴定的旗号来店里的,其实说白了就是想把自己的首饰卖给店里,不过他是负责销售的伙计,只有卖货才有提成,收货不归他管,自然也就没了先前的热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