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和佣兵群距离林歌越来越近,林歌浑身的汗毛几乎都竖了起来,他不敢相信自己一旦被对方察觉的下场,是直接被汽车碾死还是被乱枪射死,都有可能啊。
林歌咕咚咽下一口唾沫,这绝对是他这一辈子度过的最难熬的一段时间了。夕阳已落,荒草满布的丛林空地上,一望无际的都是随风微颤的高草,而就在这片高高的荒草地里,林歌附在地面上,听着原来越近的脚步声和汽车发动机的轰鸣,这绝对是他这辈子听到过最不美妙的“交响曲”,因为他的命运就在一条悬崖边上,只要这“交响曲”一停止,就意味着他将会面临死亡。
终于,汽车迎着林歌的头顶缓缓的开过,速度慢的几乎跟步行没有什么区别,汽车两旁的佣兵一个个都持枪昂头,丝毫没有在意汽车压过的这片草地里,竟然有一个危险的入侵者。
林歌紧紧攥着的匕首握柄上密密麻麻的布满了细汗,汽车的阴影笼罩在他身上的刹那,他才重重的落下了心中的那块巨石。
然而就在林歌的庆幸还没有结束的时候,汽车突然停止下来,随着发动机的熄灭一个人开口喊话,所有佣兵也都纷纷停下了自己的脚步!一刹那,林歌浑身的汗毛都竖了起来,他紧握着匕首的右手颤抖了一下,随时准备好了一场恶斗!
车上的人没说话,众多的佣兵也都没有吭声,所有的人都面朝着汽车,林歌在车底,清清楚楚的看着那一双双粗壮而有力的双腿,看着那一条条拎在手中的先进武器枪支。
真的没得打,林歌一眼看过去就有上百条腿!他拿什么打?!如果要死的值,他必须要在自己完蛋之前搞定车里的人,那样也不枉此生了,至少是擒贼先擒王,打蛇打七寸,就算自己没什么好下场,也要让对方得不偿失。
可他怎么才能第一时间控制这辆汽车里的头目呢?除了在车底发起进攻,林歌真的想不到任何更好的办法。但是如果他此刻知道车里的头目身边围绕着三个高手,就算是他能突然袭击,也不可能得到想要的结果,相信林歌一定会放弃这个念头。
“刚才我已经把任务交代的非常清楚了!”车内的领导者出言道:“我做事大家都有目共睹!大家只要对得起我,我一定对得起大家!困难是肯定有的,那么大的丛林抓一个或者是几个人,真的无异于海底捞针!但我仍然希望兄弟们打起精神来,任何人发现目标都第一时间释放信号弹,所有人只要看到信号弹,就以包围的形式对目标点进行封锁!我会论功行赏!”
所有佣兵都听的特别的认真,每一个人都表情严肃,这么大动干戈的事情,显然一定没那么简单。但越是困难的事情,就意味着越能得到更多的利益。
“我再提醒你们所有人一句,贪功只会害死你们,对方的实力我们无法判断,对方的人数我们也无法判断。所以,信号弹必须是你们的第一选择!不要以为自己可以搞定一切,为了贪功而不释放信号弹,这样即便任何人完成了击杀任务,我仍然只有惩罚没有奖赏!”
这话说的够狠,所有佣兵高呼一声明白。这可真把林歌那怦怦乱跳的小心脏差点给吓停止了。
看样子这些人停车并不是发现他了,这一点让林歌算是松了一口气。可更严峻的问题来了,这些人要击杀什么人?一个?几个?是说的他吗?这些林歌也没办法判断啊。倘若这些人要抓的是他,那他岂不是像一只小羊钻入了狼窝!
问题是这些狼还他娘的会释放信号弹呢!见面就给你发大招“召唤狼群”,这别说林歌一头小羊没办法对付了,就算林歌是头恐龙,搞不好都能被这么“一群狼”给活活咬死!
林歌心里没底儿啊,就算他不是目标,在这样的一个环境下被碰到,那也是百口莫辩,必死无疑呢。呼,今天注定是他林歌最难忘的一天啊。如果现在的小学生能有他这样的经历,再写什么“我最难忘的一天”之类的作文,就不会觉得难写了。
训话完毕,所有佣兵散开,汽车也重新发动,车上噌的跳下两个人,也跟着佣兵群直接散入到了丛林之中。这片硕大的草地区域一下就显得荒凉了很多,汽车再次开离就没有那么缓慢了,直接远远的离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