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九章:怒怂一波!!(1 / 2)

心魔去除,对王6而言几乎是解了致命的危机。

心魔泛滥,其因有二,一是临阵突破,二是暴打琼华,其中临阵突破占了绝大部分。

临阵成就金丹一事,若在一般人看来无异于离经叛道的异想天开,就连琼华仙子这般见识都难以理解其中奥妙,可见其难得。

难得之事,背后自然有天大的代价。王6这枚金丹圆润饱满,色泽金黄,但究其本质却是一枚伪丹。真正的金丹,要将修士自踏足仙道以来的所有修行全部投入其中,圆润合一,而后再从中分离出元神和仙心,其中稍有差池,金丹崩裂,玉府坍塌倒在其次,若是元神和仙心也栽在里面,那就是死路一条了

如此巨大的风险,自然要有周全的准备,一般修士冲击金丹,就如同渡天劫一般困难重重,丹药、法宝、阵法缺一不可。而王6却是在戮仙剑的血海狂潮中忽而晋级金丹,无相功再怎么神异,也不可能公然违背仙道常理。

这枚伪丹,是师父传授给他的保命绝技之一,但究其原理却是饮鸩止渴——将浑身力量凝结一处,而后不求圆润合一,而是以强力将其拧在一起,能成什么算什么。而这股强力……则是王6的心魔。心魔一物亘古衡存,仿佛自有文字记载以来便流传着心魔的传说,心魔的力量玄奥无穷,可作祟起来也是无人能挡。王6能借助心魔之力强行合成伪丹,然而丹成之后就是心魔收取代价之时,届时浑身法力逆行,剑骨节节寸断,死相惨不堪言。

如此保命之法,看起来倒像是自杀之法,只不过从丹成到心魔作祟,总有那么些许间隔,而天底下许多事的成败也就在乎那些许之间。

何况王6身边还有一个与心魔近乎同源的存在,无面者出手,硬是将王6的心魔暂时压了下来,而王6考虑到左右心魔也不会放过他,于脆就连心魔大誓都抛诸脑后,先打个痛快。

但是,打退琼华,赢得五灵血冠之后,心魔终归是个致命的威胁,无面者并非无所不能,对心魔的镇压时间有限,王6便打算以灵剑天符回归山门,虽然心魔缠身看似无法可解,但这一招既然是师父传下来的,相信她手上肯定有解药……要是真没有,那他死前定会以智教名义在玄天馆贷出巨款,然后立下遗嘱:我的一切债务都由师父继承。

而现在,他倒是不必担心师父能不能救命了,因为救命的人就在眼前。

只是,如果可以选的话,他宁肯冒点风险,以天符回归山门求助。因为眼前这团紫黑的火焰,看起来比心魔更可怕啊……而且他想要说什么,自己心中大致有数,实在不是什么喜闻乐见的话题。

“心魔已除,我们是不是可以聊聊?”

王6叹了口气:“先生有所不知,我与我家心魔酱早已日久生情,如今感情深厚,不忍分离,还望先生赐还心魔酱与我团聚,而后放我俩离开。”

那紫黑色的火团生生凝滞了半晌,火焰才继续飘动起来,那声音闷闷地说道:“与心魔日久生情?”

王6理直气壮地点头道:“先生可曾听闻九州流传的一个人气故事——我的女友是丧尸,讲述了一段可歌可泣的人尸恋,而既然人跟丧尸都能搞在一起,我和心魔酱日久生情又有什么不可思议的?”

“不可思议在于,心魔无情,纵然你是九州第一情圣,连花花草草都能搞,但也休想感染心魔。”

王6说道:“凡事有例外嘛,心魔千千万,我家这只特别乖巧可爱……”

“世间亿万心魔,有哪一种是我不熟悉的?难道你还想与我比拼对心魔的理解?”那紫黑火团中忽而出阵阵冷笑,火花轰的一声四散炸开,露出本来面目。

身长三丈开外,浑身骨刺,赤面獠牙,目光如炬,一头不折不扣的……

“……魔族?”

如此异形异状,如此魔焰滔天,如此对心魔了如指掌,而且随手收放——本来已经在王6体内根深蒂固的心魔,被人家随手就驱散了。除了魔界魔族,还能有谁?

见到这位魔族,王6心下一叹,仙梦之境中的种种猜测果然是真的,可却着实令人提不起兴奋之意。

“如你猜测。”那魔族壮汉点点头,“我就是这一环仙梦之境的缔造者,也是你们所谓的上古地仙之一。”

……卧槽?

愣了片刻,王6摇头苦笑,这被九州视为千年来十大奇迹之一的群仙墓,竟有魔族参与其中……而且竟还能位列地仙之一这可比身为昆仑奴的七师叔当了灵剑长老更令人指,简直就像资本家入党一般不可思议。若是让外界人得知,不知要闹出多大的乱子来,至少这管委就要有一场大动荡。更不必说像琼华那种把仙魔之分看得比处女之身还重要的极端种族主义者,要是知道魔族都能成地仙,恐怕她能直接杀上天界,上访去了。

不过对于王6而言,接受起来就没有那么困难了。在上一环中,他反复逆推设计者的思路,渐渐已经有了猜测,如今猜测被证实,就不值得那么惊讶了

而既然话题已经说开,王6不再推诿,直言不讳道:“那么,地仙前辈有何指教呢?”

“指教?”那魔族冷笑起来,“你的确是需要有人来指教指教了。我问你,你还记不记得在这群仙墓开门之前,曾有人提醒过你们什么?”

王6皱起眉头,脑海中的记忆很快回到一年前,那时由五大品门派的领袖合力开启大门,而后……门中有人说了一番话,交代了群仙墓的背景,然后做了一个提醒:

“群仙墓是先人留下的遗产,如果你们想要取走其中的宝物,就要继承先人的遗志,这是必须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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