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赵莉颖家人的商议过程相当简单。
他们不了解演艺圈,对于明星的认知来自于电视剧和电影,至于怎么签合约,上什么艺术院校,演戏的片酬都没有概念。
只是在电话里拜托林子轩把孩子照顾好,其他的都听林子轩的安排。
在他们看来,林子轩是大老板,不图他们什么,何况,还有赵嫂这层关系,想必林子轩不会亏待孩子。
面对这种情况,林子轩只好替赵莉颖做主。
转学籍的事情先不着急,八月份再说不迟,眼下要安排好孩子在京城的生活。
赵嫂那儿是租来的房子,他们一家住都有点挤,没必要再塞一个人进去。
林子轩让赵莉颖暂时住在四合院里,和小雪做个伴,等到九月份艺术院校开学就能安排住校了。
再说合同,他把赵莉颖签到好梦公司,每月会有六百块的生活费,片酬另算。
国内儿童演员的片酬普遍不高,尤其是在没有成名的时候。
像这次拍摄《白蛇传》,十集的长度,一个半月的时间,主要配角每集二百,主角每集四百块。
赵莉颖大概能拿到三千块,和成年人在京城打工的收入差不多。
当然,不是什么时候都有戏拍,收入不稳定。
每年上艺术学校的学费由好梦公司垫付,以后从她的片酬中扣除,也就是说,林子轩承包了她今后学习和生活的各项费用。
这是相当优厚的条件了。
和儿童演员签合同较为复杂,在其他行业这属于雇佣童工,不过由于影视行业的特殊性,拍戏时允许使用儿童演员。
只是容易出问题,一旦家长不满意,很可能把影视公司告上法庭。
法庭会倾向于家长和儿童,民众也会同情弱势的一方,影视公司会成为抨击的对象,所以要签一份详细的合同。
就这样,赵莉颖在林子轩家里住下了。
小雪很高兴,终于有个姐姐能整天陪着她玩了。
相对于林子轩这边的顺利,刘诗施那边遇到了一点麻烦。
她的家人在孩子的前途上犹豫不决,是让孩子成为一名影视剧演员呢,还是成为一名芭蕾舞演员。
刘诗施的家境优渥,父亲经商,有着更多的选择。
孩子的芭蕾舞跳的不错,前景光明,他们准备让刘诗施走芭蕾舞演员的道路。
这次参加试镜,是为了给孩子增加表演经验,丰富孩子的生活,抱着尝试的心态,并非想让孩子成为影视剧演员。
他们只愿意签演艺合同,而不是艺人合同。
就是说,拍戏可以,不过刘诗施不是好梦公司的签约演员。
他们不想让孩子受到束缚,从而影响孩子将来的前途。
林子轩表示理解。
即便进入艺术院校也有很多的选择,可以学戏曲、学舞蹈、学唱歌,不一定非要做演员,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爱好。
好梦公司和刘诗施签的合同只包括《白蛇传》这一部戏。
拍完这部戏,刘诗施继续学芭蕾舞,和好梦公司就没有关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