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39章 邬熙历史上的那几个传说(8)(1 / 1)

紧接前文)李志明带着一种极具神秘感的气息对着蒋凯和艾仕帧教授说道:“新千年的那宗人形玩偶的灵异事件想必你们只是听到了官方的解释,但该宗灵异事件是完全被封杀掉的。我父母之所以知道这件事情,是因为当时我们恰恰住在了该事件发生的小区。”

编者按:为便于描述和读者的理解,下文中的第一人称为李志明。

在1999年的时候,我父母买了一套商品房,那时候,大家对商品房的概念还停留在“新鲜事物”的层面上,房价较贵,在单位福利分房政策取消的大环境下,能买得起一套商品房的,属于先富阶层的代表。我父母属于是那种死要面子活受罪的人,人家都争先恐后的买商品房,我父母也不干失落,加入了购买商品房的行列之中。

但我当时父母的实际收入只能说还算可以,真要加入富人们的行列去购买商品房,还是有点吃力的,地段好的、房型大的商品房我父母只能是望洋兴叹,最后看中了一套银兴苑编者按:为防止对号入座,该小区名为化名。)的商品房,建筑面积96平米,房价1500元每平米。编者按:当时1500元的房价已经算是颇高的了,要知道,那个时候邬熙的整体工薪阶层的收入水平也就维持在80010,00元,老百姓的概念中认为一个月的工资还不够买一平米的房子,那是很不靠谱的事情,哪像现在。很多人三、四个月的收入都买不起一平米的商品房。这几年的房价上涨还是有目共睹的。)这个价格相对于其他的商品房房价而言。要低了很多,之所以会这样相对的便宜,最主要的一个原因就是地理位置不好。

很多人买房,都讲究看风水。会打听这造房子的土地以前是做什么的?以前是池塘、农田那是最好的,拆迁款相对动用的比较少,房价也会相对便宜。居民区会比较麻烦,因为你要把那些原本拆迁户给安置好,才能拆房造房。这个安置款项就是一大笔的支出,羊毛出在羊身上,开发商很显然会把这笔开销计算在购房者的身上,所以,这样的房价会相对比较贵一点。如果是墓地呢,这就有些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了,百无禁忌的人无所谓,这样的造房价成本会相对较低,而有些人就比较忌讳,认为地底下都是死人。住在死人堆上会比较忌讳。

银兴苑小区生前是一个怎样的地方呢?是一个屠宰场,照例说这个应该还好。拆迁成本较低,且也不会太忌讳。杀猪杀牛的地方大家都习以为常了,也没见得吃猪肉、牛肉的人感觉到心理上有什么负担的。但这屠宰场的背后却有一个危言耸听的传说......

在三年.自然.灾害的特定年代里,整个中华饿殍遍野,人吃人的新闻已然是不绝于耳,屠宰场已然没有猪牛羊可以屠宰,它的最重要的一个任务就是屠人。所谓的屠人也不是说街上随便拉一个人就将其屠宰了,还没到那程度,而是一些医院跟其联系好,将将死之人送往屠宰场进行屠宰,然后按照猪牛羊肉进行出售分配。当然,那年代还是计划经济的时代,出售的对象断然不可能是全体邬熙市民,而是医院指定的医护人员。

那个年代,是对人最为不敬的年代,活人都自身难保,谁还会去管死人?真有人饿晕送往医院,医院也没办法,除了打一些所谓的“营养针”以外编者按:据说这玩意目前朝鲜还在使用,一种聊胜于无的针剂,没有太多实际的用途,只是对患者有个心理宽慰的作用!),就别无他法了,所有的人都明白:拯救快要饿死的人,唯一的办法就是进食,没食可进,最著名的医生也是白搭!医院通常是象征性的抢救两天,最后通知家属病人病危,让其过来处理后事,一些病人家属尚能用最后一口气将死者送往火葬场火化入殓,给死者最后一点尊严,但大部分死者家属已然是无暇顾及死人了,就大笔一挥,让医院自行处理:做医学研究也好,做尸体解剖也罢,反正就没人管了!也正是这一点,让医院有将将死之人送往屠宰场进行屠宰的事情......那年代人吃人,不要说一些道德沦丧、恬不知耻的“高风亮节”的话,换谁,谁都会这么做。

屠宰场将死人屠宰完毕后,就进行所谓的肉食分配,医院拿大头,屠宰场自留一部分,当然对外宣称不可能是人肉,而是用“特供肉”、“计划供应外肉”等名称来掩人耳目,笔者没有吃过人肉,也不知道人肉是什么味道?但笔者有幸采访过吃过人肉的一些老同志,他们的回忆是还是比较可口的。之所以会是这样的回答,一来人属于杂食动物,什么都吃,其肌理组织远比猪牛羊来的细腻的多,人肉远比猪牛羊好吃的多。二来是那个时候的人实在是太饿了,吃什么都是好吃的,更何况是“肉”呢?一时之间,屠宰场的“特工肉”供不应求。

在这里要顺便说一个事情:屠宰场屠宰的人不都是成年人,还有小孩。可能是屠宰场“神通广大”的缘故,能搞到“特供肉”、“计划供应外的肉”的指标,所以,很多人都“闻风赶来”,要买肉。当时这个屠宰场的负责人呢姓邵,是一个好大喜功的人,前来所求的人中难免会有一些达官贵人,那姓邵的为了表示有能耐,于是就对着那些达官贵人夸下海口,说还能搞到很多计划供应外的指标,能尽量满足你们的是肉标准。对于这样的话,那些达官贵人是最好不过了,于是纷纷“订购”,他要2斤,她要5斤,反正“订单”是越来越多。那姓邵的也算是搬了石头砸自己的脚,话都说出去了,就收不回来了,得罪哪一个都不行,那些达官贵人呢,也属于那种得寸进尺的,自己满足了不说,还要帮亲戚朋友搞“指标”,然后人托人,几乎半个邬熙城的食肉指标都流到了那姓邵的这边来。

医院里的那些尸体已然是满足不了姓邵的了,那怎么办?姓邵的看到满大街就属孩子好糊弄,一把骗过来,然后弄到屠宰场宰了,神不知鬼不觉。那年代没有什么人贩子的概念,户籍管理制度非常严谨,要是大家身边出现一个陌生人,居委会的老大妈早就举报公安局了。于是,一些刚学会走路的小屁孩,家长就放心的让其在外面玩,可以说要拐这些小孩是一拐一个准。

现如今,走到路上,遍地都是摄像头,人们的蛛丝马迹都能通过“天网”来进行捕捉,但即便如此,人贩子拐卖孩童的案子,破案率还是不高,更何况那个年代,路面上哪有什么监控?孩子一失踪,基本上就等同于没有了!还有一个最为重要的原因:那时候的孩子不够金贵,没有计划生育的限制,国家政府还在那边鼓励生孩子呢!很多人都养不起,更有一些贫困家庭,逼不得已,把孩子送人的事情也是比比皆是,所以当时孩子失踪的事情,对于社会的影响层面远比现在要小的多。这也是那姓邵的可以得逞的最主要原因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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