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已经在这里站了好几个小时。
换了别人早就受不了了,但我不同,因为有怒火作伴。这笔旧账,今天必须得算清楚。
深夜即将过去,那个滑头鬼终于来了。他毫无征兆地出现在仓库里,又是那套老把戏。我端起枪,随时准备打爆他的脑袋。这么多年了,这个狗杂种终于落在了我手里。人赃并获,在“命运”的枪口下无处可逃。
“崔斯特。好久不见。”
我原本准备了更好的开场白,但当他真的出现时,那些话全都飞到了九霄云外。
而崔斯特转过身来,面色如常。毫无恐惧,也毫无歉意,连一丝惊讶都没有。即使面前抵着一把枪,他仍然不为所动。天杀的家伙。
“马尔科姆,你在这站了多久?”他的讥笑令人气得牙根发痒。
我抬起枪口瞄准,恨不得立刻扣下扳机,把他那张扑克脸打成烂肉。
早该如此。
但还不行,我必须得听到他的忏悔。
“为什么?”我问出口的瞬间就知道,他肯定已经编好了一个完美的借口。
“何必举着枪呢?老朋友见面,不至于吧。”
老朋友?这个自命不凡的王八蛋又在嘲笑我。我现在只想把他的脑袋拧下来——但我控制住了自己。
“你看起来跟以前一样潇洒。”他打量了我一下,说道。
我低头看看身上的衣服被魔鬼鱼咬穿的洞眼——为了避开守卫,我是游水过来的。而崔斯特,哪怕他只有几个铜板,也要打扮得人模狗样的。我等不及要把他轰成一堆烂肉了,但首先,他欠我一个解释。
“告诉我,为什么当时你自己跑了,否则你那张帅脸就要碎得满地都是了。”跟崔斯特打交道,你就得来硬的。否则他就会得寸进尺,耍得你团团乱转。
以前我们还是搭档的时候,他这种油滑倒是挺实用的。
“整整十年!在牢里!你知道那种感觉吗?!”我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