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色褪去,窗帘缝隙中透出蒙蒙~
天亮了。
爱葛莎几乎一夜未眠,脑袋中全是夜莺的那几句话。
她翻身下床,走到衣架前,抚摸着象征塔其拉探秘会的长袍。记得通过三席一致认可,获得这件袍子时,自己的心情简直高兴得像要飞起来一般。探索魔力奥秘是她一生追求的事,而探秘会最信奉的一句话便是,如果那群凡人真能证明自己的力量……
爱葛莎穿上长袍,推开门向大厅走去。
不管如何,自己或许就是最后一位探秘会成员,也是塔其拉的唯一幸存者,想要重建新圣城,亦不是一两天能办到的事。在此之前,不妨亲眼去看看,凡人王子到底有何能耐,可以让女巫们对他言听计从。
吃过早餐,爱葛莎在温蒂的陪同下,来到了灰发王子的办公室。
他的打扮和四百年前差异不大,但给自己的感觉跟下城区那些常见的佣兵、商人和农夫都不同,跟家族侍卫长卡夫也不相同——他们大多只需一眼就能判断出深浅,甚至连心底的想法都能猜个**不离十,简单得就像是个空洞的符号。然而这种辨认方式无法用在王子身上,特别是对方的眼睛,明明只是普通的灰色瞳孔,却让人觉得充满了难以形容的神采和信心,特别是后者,与盲目乐观带来的自信不同,而是源自一股与年龄不符的沉稳和平和,仿佛他已经活了……数千年之久,对世间的一切都了如指掌。
为什么自己会有这样的感觉?
他叫罗兰.温布顿,爱葛莎在心中默默记住了这个名字。
“昨晚休息得如何?”对方笑了笑,“四百年后的麦粥和煎鸡蛋应该还合你的胃口吧?”
“勉勉强强,如果你没有派女巫擅自进入我房间就更好了。”
他微微一怔,随后无奈地摇摇头,“好吧,她以后会敲门的。对了,如果你想去外面逛逛,参观下这个时代的小镇和人民风俗,可以找夜莺引路。若是想查看历史书籍,则可以询问书卷女士,她可是把所有看过的书籍都记在了脑袋里。”
“人民风俗?”爱葛莎皱眉道,“魔鬼的威胁已经近在眼前,我只想看看你是如何敢夸口说凡人也能战胜魔鬼的。若无法阻挡它们的进攻,历史和风俗都毫无意义!”
王子撇撇嘴:“比起重工业,轻工业和民生也很重要啊……为啥都对打炮有兴趣呢。”
“什么重什么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