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旭扫视了一眼,拿起一支实心的莲花金簪,献宝似的冲林晴雪道;“这支你可喜欢?”
在文旭的心里,林晴雪就是一朵绝世的白莲花,出淤泥而不染,濯清涟而不妖。
这样的簪子,林晴雪以前不知道拥有多少,自然是不稀罕的。不过,她还是点着头道:“很好看,我很喜欢。”
老板娘忙夸:“这位老爷你眼光真好,一挑便挑到了我们铺子里最好的簪子。”
文旭立刻道:“这簪子多少银子?我要了!”
既然大小姐喜欢他挑的簪子,他便将这簪子,买下来送给她。
老板娘:“这簪子三百两银子。”
文旭的嘴角略不可见的抽了抽,这小小的簪子,可是他大半年的俸银。不过,常人有狂撒千金,只为博美人一笑。如今,他不过花三百两银子博心上在之人一笑,又算得了什么呢?
“我买了。”文旭说着,便将簪子插在了林晴雪的发间。
“谢谢文大哥。”林晴雪娇声道谢。
文旭看着她发间那闪着金光的簪子,心口满满涨涨的。从怀里掏出钱袋子,将自己好不容易攒的三百两银票拿了出来,递给了老板娘。
文旭同一个月的俸银不过才四十两,家里的开销不用他操心,都是陈丽娘在出银子。但是他每个月少不得还要请人吃酒,这三百两银子,他可攒了一年多。
老板娘嬉笑颜开的接过银票,“老爷夫人慢走,欢迎下次再来。”
二人出了铺子,又逛了一会儿,文旭才不舍的送林晴雪回了客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