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晨,紫川秀醒来。他爬起来,发现柴火堆不知什么时候已经熄灭了,那个女子按昨晚的姿势轻轻倚靠在墙壁边上瞌睡,还没醒。打开门,只见眼前雪光耀眼,一片白茫茫。这是一个大晴天啊!想到距离di du只有二十里路了,紫川秀心情大好,开始收拾自己的行装和包裹准备上路。准备就绪以后,他看到那个女子还一直靠在墙边睡,叫了她一声:“林雨小姐,天亮了!”
林雨轻轻呻吟了一声,声音很痛苦。紫川秀心生疑惑,走近去轻轻拍拍她的肩膀:“林雨小姐,醒醒。”
林雨低沉地呻吟一声,闷声说:“我。我头痛得很。好渴。”
紫川秀犹豫了一下,伸手轻轻摸了下她的额头,额头热得烫手。这个女孩子正在发着高烧:不过紫川秀想想,这也很正常:一个娇生惯养的小姑娘,半夜在风雪天里赶路,不生病才怪!
紫川秀再次推推她:“小姐,醒醒,你发烧了,我们得赶紧看医生去。”
林雨睁开了眼睛,昨晚明亮的双眼此刻浮肿、黯淡,她又闭了上了眼睛:“不要管我,我想睡。”
紫川秀叹口气。如果可以的话,他还是真是想不管她,但说归说,自己是做不到的。放着一个年轻漂亮的姑娘病倒在荒山野外不加理会,万一自己走了,昨晚被赶跑的杀手卷土重来,那她就死定了——紫川秀忽然发现做女人真的很占便宜,这个世界会亏待很多人,但是绝对不会亏待美女。比如说,像今天这种情形,如果换成了个臭男人,自己连扫一只眼睛过去的工夫都不会有,说不定还会趁他人事不清时候摸走他钱包去。
紫川秀放下了行李,他又到外面拣回枯枝,架起炉子生火,烧开了水。像他这样过着长期野外生活的人来说,风寒发烧药品是必备的。等一切都忙完了,他轻轻地把林雨扶起来,把药碗端到她嘴边:“来,吃药。”
女孩子高烧得已经有点神志不清了,当紫川秀喂药时候,她忽然伸手搂住紫川秀的脖子,凑近他面前使劲地喊:“爸爸!爸爸!”
一瞬间,紫川秀呼吸急促:如软玉般光洁的面颊近在眼前,温香在抱,如兰的幽香扑入鼻子,他的眼前一阵眩晕。他毕竟也是个健康的年轻男子,荒山野林的小屋,孤男寡女。这个女孩子发着高烧,如果自己有什么不轨企图的话,她是绝对没有抵抗能力的。
紫川秀用力地扳开了她的围在自己脖子上的手,一勺一勺地把药喂她喝了下去,然后赶紧退到屋子的另外一个角落中去,擦着额头上的冷汗。这个女孩子实在太漂亮了,再来一次那种诱惑的话,自己实在没什么自信抵挡得住。听着林雨睡梦中低沉的呻吟声,他实在忍受不了了,跑出门去,像鸵鸟似的一头埋进雪堆里,藉着冰雪的寒冷让自己冷静下来,暗暗骂道:见鬼了!这么漂亮的女孩子,凡是男人都会动心的!神啊?你明知道我不是正人君子了,又何必用这样的诱惑来考验我呢?
过了好久,等翻腾的心情恢复了平静,他才进了小屋,躲在屋子里距离她最远的角落里,盘膝练功,努力平心静气,只是心神一直不能平静,过好久才进入境界。
在他不知不觉时,外面又下起了雪。
当林雨清醒过来时候,已经是黄昏时候。她呆呆地望着眼前的一切:肮脏的墙壁、快腐朽的梁木、昏暗的炉火,身上的毛毯,脑子里昏昏沉沉的。
“你醒了?好点了吗?”耳边传来声音,林雨抬起头来,看到了一双灼人的眼睛,一个长着胡渣的汉子正站在面前,样子有点面熟。她低声呻吟了一声:“你是谁?”
紫川秀一呆,随口答道:“我是李阿五。你发着烧,不要多说话。”
女孩子沉默下来,过了好一阵子,她才认出来,这就是昨晚救了自己的流浪汉。
“我睡了多久?”
紫川秀看看窗头已经变黑了。他笑了下:“一天一夜了。”
女子动容:“这么久了?”秀眉微蹙,就这么一个简单的表情,放在她脸上,竟然也美得无法形容,让紫川秀不觉心跳加速。
女子挣扎着坐了起来,看到了地上的药碗,记得恍惚中,有人给自己喂药。她明白过来了:就是眼前这个素不相识的落魄汉子,为了自己特意逗留下来,照顾了自己一天一夜。想到在这个风雪郊外,如果没人照顾的话,那后果……
她轻轻长吐一口气,幽幽说:“先生,您两次救命大德,小女子实在无以回报。”
紫川秀微微一笑:“举手之劳而已,林小姐不必太客气的。你好点了吗?”他嘴巴上说得好听,心里却在嘀咕:自己身负重任,几十万远东军队群龙无首,正焦急地等待自己回去指挥,自己却有空为路上一个素不相识的姑娘耽搁了时间?你真是个蠢货,紫川秀。
风寒发烧之类的疾病,症状来得凶狠但去得也快,往往出一身汗就好了。经过紫川秀一天的照料,加上药物对症,林雨感觉头已经不痛了,烧也退了,只是还有种大病后的无力感。她的脑子已经清醒过来,虽然紫川秀说得平淡,但林雨观颜察sè,看出地眉宇间努力隐藏的一丝焦虑。她心念一动:这个人跟自己一样在这种大风雪天赶路,肯定是有要事在身。但为了自己,他耽搁了整整一天。她觉得很不好意思,觉得不把自己的来历交代一下好像很对不起他似的:“这位大哥,我是di du人氏,家父是di du的商人,昨晚与家人前往东部的达玛行省探望朋友,不料路上遭遇上大夥盗贼。我匆忙之下与家人失散,幸好得大哥您援手,不然我弱小女子一人孤苦伶仃沦落荒野,后果真是不堪设想。”林雨一边说着,连自己也感动了,眼角湿润,摸出了手帕擦着眼泪:“大哥两次救命恩德,让小女子如何回报好呢?”
紫川秀很用心地听着,一边“嗯嗯嗯”地点着头,摸摸鼻子:如何回报?你的病赶紧好了就算是报答我了。他忽然发现林雨对自己的称呼,已经由昨晚的“大叔”变成了“大哥”,少了点尊重,却多了份亲近,这算是进步还是退步呢?
听林雨说完,紫川秀斟字酌句地说!“林小姐,关於你的身份来历,还有与昨晚那些人的恩怨纠葛,我并没有问。如果不方便,您并不需要向我说明的。”
林雨睁大了无辜的眼睛:“那怎么行呢?大哥您是我的救命大恩人,我怎能在大哥您面前有所隐瞒呢?”
紫川秀没好气地瞪了她一眼:亏她还有脸提什么“救命恩人”,刚才的那堆话,没一句是真的。首先她绝对不是di du人氏,她的口音与di du口音有点像,但在紫川秀这个土生土长的di du人耳里,一下子就能分辨出来了:那绝不是天生的di du口音,而是后天学来的,带有点西部腔。何况,如果di du有这样的美女,那一定是很出名的人物,自己不可能不知道。何况,一个商人的大小姐怎么会有那么歹毒的暗器和那么高明的暗器手法?他还记得昨晚那几个杀手与她的对话,细细一想颇有意味:“杀了她,赏金十万!”
“你们竟敢这样对我,不要命了吗?”
“大人,您权大势大。”
“放她括着出去的话,我们没一个能活命的!”
昨晚的人绝对不是普通的强盗团。他们的身手很不错,之所以不堪一击,是因为碰到了自己这个超级高手。她也绝对不是一介普通的平民,她被人悬赏十万,与自己平等。紫川秀还记得,她昨晚说的:“你们竟敢这样对我,不要命了吗?”那并不是普通的威胁,话语中透出的那股凛然威势、冰冷的自信,就连旁听的自己也是心中一寒。如果不是那种习惯於大权在握、生杀予夺我手的人,绝对没有这般的威势和自信,这是装不出来的。
自己已经够委婉地告诉她,关於身份来历,如果不想说可以不说,没必要编造假话来骗人的。但她还是没醒悟。
紫川秀一瞪之下,林雨也有点做贼心虚,讪讪地住了嘴,脸微微一红,吐了吐舌头——不知怎么,紫川秀觉得这份小女孩的动作放在别人身上叫肉麻,放在林雨身上就叫可爱。过了一阵,她轻声地说:“对不起。”
紫川秀淡淡地说:“没关系的。”
林雨为隐瞒身份而道歉,紫川秀也体谅她的苦衷。一个“对不起”、“没关系”之间,两人已心照不宣。林雨惊讶於紫川秀的jing明,更对他的体贴大度怀有一份感谢之情。她暗暗想:这个人很有自尊,揭穿自己是为了表明他并不是受人愚弄的笨蛋;但他也很有分寸,行事、言语都非常委婉得体,并没有让自己当场难堪,更没有对自己的来历盘根问底。这种成熟宽容的为人处事方式,让她对他很有好感。
“这位大哥,请问您的真实姓名?”
“啊?我不是说我叫李阿五了吗?”
“可是昨晚你又说你是张阿三!”
紫川秀又摸摸鼻子,发现自己刚刚露了个破绽。他强辩说:“我早上叫李阿五,中午叫王阿四,下午叫张阿三。”
林雨给逗得扑哧一笑:“胡扯!”心里明白:这个人是不愿意向自己透露真实身份。本来自己也是隐瞒了真实身份的,对方这样做倒也公平。但不知为何,她心头还是一阵难受。
“那现在该怎么称呼您呢?”
“嗯,现在是晚上,我就叫张阿三吧!”
“张先生,您是去di du的吧?”
紫川秀微微一笑:“林小姐,叫我阿三吧!先生什么的太难听了。”
林雨又扑哧一笑:“那您又叫我林小姐?”她柔声说:“我的朋友都叫我阿雨。”
“阿雨。”紫川秀喃喃念着,不知为何,当他听到这个名字的时候,他脑海中出现的却是紫川宁的倩影。
“三哥,你是di du人吧?是回di du的吗?你是干什么的?”
紫川秀一愣:这丫头还真是会攀交情,现在已经管自己叫“三哥”了。他不想多说,淡淡回了一句:“是的。”顿了一下,觉得自己的口气太冷,他又补充说:“我回di du是探亲。”
“探亲?探什么亲呢?”
紫川秀笑而不语,林雨恍然大悟:“三哥,你是回去看嫂子吧?”
紫川秀笑着摇头:“我们还没结婚呢。”
“那就是说女朋友——不,应该是说是未婚妻喽?”林雨笑得灿烂,但不知为何,当得知紫川秀已经有了未婚妻,她的心好像什么地方被刺了一下。
紫川秀没有承认,也没有否认,只是微笑:“我们并没有婚约。两年没见,也不知她是不是有了别的人了。”
林雨凝视着紫川秀,两天以来这是她第二次仔细看着这个陌生的男人。他是个十分英俊的男人,剑眉星目,神情俊朗,下巴和脸颊边上有点黑黑的胡子渣,让他本来俊秀的瓜子脸上平添了几分阳刚之气。但让她坪然心动的并不是他的相貌,而是他的气质。这个人的气质绝对不同寻常,那种经历杀伐、常常处於生死边缘中的人,所特有的那种漫不经心的洒脱,还有那种应该是久经风霜的中年人才有的成熟与宽容,形成了他独特的男人魅力。不知为何的,一到他身边,自己就觉得非常的安心。当知道他已经有未婚妻时候,自己心头竟然涌起一阵说不清、道不明的失落感觉。
“不会的。”林雨的声音很诚挚:“像三哥您这么优秀的男人,没有哪个女孩子会舍得放弃的,您女朋友一定在等着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