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七章 斯人若彩虹,遇上方知有!(2 / 2)

而男主角,竟然是叶凡!

在大多数人看来,虽然叶凡坐拥青藤会所,资产高达二、三十亿,但事实上,不过是走了狗屎运的幸运儿罢了,根本没有半点本事可言!

以楚梦瑶的家世,根本不至于去趋炎附势,讨好叶凡!

所以说,他们只能得到一个无比悲伤的结论,那就是——

楚梦瑶和叶凡是两情相悦!

但这么一来,却更让人气愤!

怎么天底下的好事,全都让叶凡这小子给占了!

非但救了地下枭雄战天戈,还获得了校花楚梦瑶的芳心。

一时间,场内所有男生都双拳攅紧,咬牙切齿地瞪着叶凡,恨不得将他生吞活剥了。

如果眼神能够杀人的话,恐怕叶凡已经不知死了多少次了!

而现在,处于众人瞩目焦点的叶凡,却神色如常,非常霸气地拉着楚梦瑶的盈盈皓腕,走出了舞池。

这时,周围立刻有几个楚梦瑶的闺蜜凑了上来,嗔怪道:

“好啊瑶瑶,偷偷谈了男朋友,都不告诉我们,太不够意思了吧!”

“是啊!你不是说过大学之前,绝不谈恋爱的么?怎么背着我们芳心暗许啊!”

“哈哈……但不管怎么说,还是恭喜你们加入早恋大军哦!不过恐怕就连老师都想不到,常年年级第一的瑶瑶,竟然还会早恋哦!”

……

听到周围众人的话,楚梦瑶的脸更加红了,低垂着俏脸,手都不知道该放到哪,不由自主地捏起了衣角。

其实她与叶凡之间,真正“认识”不过也就半个月不到,甚至也谈不上有多深厚的感情,刚才那一吻,也仅仅是出于为了替她治病而已。

但奇怪的是,这一刻楚梦瑶一点也不想解释两人之间的关系,甚至还觉得被误会为情侣,似乎也挺不错的。

就在这时,旁边又有人开口问道:“瑶瑶,你到底喜欢叶凡什么?就算他是这家青藤会所的老板,也不足以打动你吧?”

“什么?!”

楚梦瑶闻言,先是一愣,随后一脸诧异地说道:“叶凡……是这家会所的老板?”

她的语气中,满是茫然和惊讶之意,仿佛事先完全不知情一般。

如果是其他女孩表现出这样的诧异,也许会被看作是故意装纯的“绿茶婊”,但以众人对楚梦瑶的了解,自然知道她不是那种人!

然而下一刻,大家却想到了一件事。

既然楚梦瑶根本不知道,叶凡就是青藤会所的老板,那岂不是说——

在楚梦瑶的认知中,叶凡依旧是原本那个普通的学生!

无论叶凡的身份高地与否,是高富帅亦或者是穷屌丝,楚梦瑶依旧喜欢上了他,无关任何物质条件,只是单纯地喜欢上了他这个人!

一时间,周围众人的眸中,都流露出一抹异色。

没想到这种童话故事般的情节,真的会在现实中发生。

这时,周围却有人不怀好意地向叶凡问道:

“呵呵……叶凡,梦瑶不但是当之无愧的校花,而且家境非凡,你能够得到她的青睐,实在是太让我们羡慕了!不过……你到底喜欢梦瑶哪一点啊!”

这个问题看似寻常,但其实暗含陷阱。

无论长相还是家世,楚梦瑶都堪称完美!

但不管叶凡回答哪一点,都会显得他好色或者贪图楚梦瑶的家世,无形中让楚梦瑶对他的印象减分。

谁知叶凡闻言,沉吟了片刻,却转身望向楚梦瑶,微笑道:

“有人住高楼,有人处深沟。有人光万丈,有人一身锈。世人万千种,浮云莫去求。斯人若彩虹,遇上方知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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