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公~~”电话那边,传来一个娇滴滴的甜美声音。
殷俊不觉微微一笑,“君姐,怎么了?”
“哎呀,你都不关心人家!”邓莉君撒起了娇道。
“谁说没有?我不是在美.国时间一大早就给你打了电话的么?”殷俊看了看时间,现在已经是香江时间的晚上11点过,邓莉君那边应该是快到中午了。
“哼哼,人家现在已经到了华盛顿了啦!”邓莉君俏声的道,“你忘记我今天要做什么了?我要在白宫献唱哦!”
“哦!”
殷俊这才想了起来,笑道:“君姐,你别告诉我,你还有点紧张。”
“嗯,有一点点啦,毕竟这可是面对美.国的第一家庭,还有那么多世界的精英。”邓莉君飞快的道,“我待会儿就要去适应一下场地,还要带着卡伦姆一起。他现在紧张得都差点说不出话来,只知道发抖,我挺担心他到时会发挥不出来呢!但是不得不说,阿俊,你给他作的歌曲,实在是太棒了!你真是我最爱的天才!”
卡伦姆就是《美.国偶像》的第一届冠军,是一个年仅18岁的年轻白人,因为嗓音特别的有磁性,表现又非常的好,舞蹈又很动感十足,所以最后成为了观众们票选的冠军。
殷俊答应过《美.国偶像》的节目组,到时候会给冠军一首歌,作为他签约宝丽金出唱片的专辑主打。
等到卡伦姆一获得冠军,第二天殷俊便把歌曲的谱子传真给了邓莉君。
邓莉君是对音乐很痴迷的人,拿到歌曲,自己就先欣赏和唱了一遍,然后她就喜欢上了。
但奈何这首歌的针对性太强了,完全就是给男人唱的,她一个女人唱来不合适,所以只能遗憾的交给了卡伦姆。
不出意料的,卡伦姆也是一看就喜欢,哼唱了几遍后,更是迷上了这首歌,几乎就到了废寝忘食的地步了。
宝丽金那边也很重视,马上派了舞蹈老师来帮忙排练舞蹈,卡伦姆这段时间都没有休息,全部精力都投入到了这首歌里面。
哦,忘了说了,这首歌的名字叫做《TheLazySong》,中文名是《懒人之歌》,火星哥最著名的几首歌曲之一。
即便是在未来唱片行业无比萎靡的时代,火星哥都凭借着这首歌,一举夺得了多项大奖,单曲卖得是不亦乐乎,流行度遍及全球。
《懒人之歌》有着火星哥独有的慵懒和欢快气息,曲调简单却又饱含着许多元素,再配合着它精心填写的歌词,不火爆才是真的没有道理。
殷俊听了几次卡伦姆的唱歌,当时就觉得他的声线有点像是火星哥,所以干脆就把这首超经典进去给了他。
好歌曲并不会受制于年代,什么时候都会散发出独有的光芒。
所以即便现在美.国流行的是舒缓的流行乐,《TheLazySong》这种动感十足的歌曲,也会获得它应有的地位。
这首歌是为卡伦姆的专辑准备的,更是为白宫献唱准备的。
美.国人的这个习惯好,那就是在任何的场合,都没有太大的拘束,即便是面前的是第一家庭,是无数的精英富豪,什么类别的演出也都没有忌讳,你当众调侃总.统都没有问题。
殷俊听得微微点头,“卡伦姆才18岁,第一次在这样的正式场合献唱,当然会紧张。你这个当老师的,就要给他做好榜样,让他有信心和勇气走出这一步,这样我们的《美.国偶像》才能完美,你的音乐生涯,才会有一个完美的小结。”
“我知道啦,刚才我还在鼓舞这小子呢,现在他出去跑步了,说是跑步会让他放松。”邓莉君笑着道。
“君姐……”
“嗯?”
“我想你了,你做完这个献唱后,就早点回来吧!”
“咯咯~~”
邓莉君顿时笑了起来,连眼睛都眯成一条缝了。
听着情郎的柔情话语,她觉得就跟吃了蜜一样的甜。
又想起再过几天就要回到香江,专心致志的跟情郎xx,努力造孩子,邓莉君更是觉得浑身有些发颤,兴奋得有些发抖。
她都不知道电话是怎么挂掉的。
还是卡伦姆的声音把她给从甜蜜的心境中吵醒了。
“泰莉莎?泰莉莎?”
浑身一震的邓莉君,转头看了看卡伦姆,眼神才清醒过来。
然后她就恼怒的瞪着他:“你吼什么吼?喊什么喊?不是说紧张吗?我看你是缺乏锻炼!……还站在这里干什么?还不赶紧的给我去练歌!?晚上就要演出了,你给我把状态调到最好!!”
邓莉君从来没有这么吼过卡伦姆,他是吓得一哆嗦,话都不敢多说几句,抱头就跑了出去。
可怜的小伙子,被吓得都忘记自己是来找邓莉君一起去录音室练歌的了,这还是一个小时之前,邓莉君亲自叮嘱他,要他锻炼回来之后叫自己的。
所以说,恋爱中的女人,真是不要去招惹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