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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片混乱不堪、缺乏打理却充满色彩的花园,在一堆黑白灰色调里“鹤立鸡群”。她在花园里寻觅,想知道他为什么“与众不同”,终于在一个小角落发现了一本册子,那册子规规整整、一尘不染,和花园格格不入。
她好奇地打开它,里面工工整整的写着一篇篇日记,记录着主人的生活。从字体上辨认,是从他小学开始就养成的习惯。按说每天上学、回家两点一线,不会有太丰富的内容,可奇怪的是,他的日记五彩斑斓,里面有许多或美好、或奇妙的事情。
他记录花香、记录绿草、记录溪水、记录小伙伴开的玩笑、记录嬉笑怒骂……
她在这本日记里看到的是孩子眼中最纯净的东西,为此她更加好奇,一个记得住这些美好的人为什么会变成精神病患者呢?于是第二天,她又一次钻进了他的脑袋,同时从医生的言谈和花园里散碎的线索中发现了事情的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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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叫李小龙(不是那个李小龙),和大家一样,生活在美满的家庭里。他很聪明,善于发现美好,也喜欢记日记,能从一成不变的生活里发现一些值得记录、值得开心的事情。
有一天,他不小心从床上跌下来,脑子里的某个零件受了伤,从此变得痴痴傻傻。可他还是在记日记,内容美好得让人难以相信。他的妈妈不愿把他送走,和爸爸离婚,母子俩从此相依为命。后来妈妈去世了,他不能理解“死亡”,就把妈妈放在家里,每天为她擦身,和以前一样生活。直到拆迁办来拆房子,才发现这家的主人已经死了数年,床上是一具齐整的骷髅,他甚至清理掉了那些腐肉。
报警之后,警察判定他是杀死自己妈妈的凶手,原因是她妈妈腹部插着的那把刀上都是他的指纹。抓他的时候,他和妈妈说了再见,没有挣扎就跟着警察走了。后来他被送进精神病院,归类为“危险病人”,直到最近医生偶然间发现他能和护工正常交流之后,才认为他“病情好转”,把他放在了送饭队伍里。
元若兰在花园里泣不成声,她明白这里为什么会繁花锦簇,因为他的主人或许不懂得打理,可是懂得面对;懂得化解悲伤;懂得留住美好,所以才有那本日记。
元若兰在日记的最后写下——谢谢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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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嘿。”
这是多日来,元若兰说的第一句话。
“在!”欧阳劫情绪激动,很不像他,但又很像他。
“我杀了多少人。”她说这句话的时候格外平静。
欧阳劫停了一会儿,缓缓回道:“34个。”
“能把名字给我吗?”
“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