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亲爱的儿子,你为何要作此决定?”格罗特也对默克的选择十分不解。
“不为什么,爸爸。”默克说道:“我就是喜欢大海。”
“这颗星球百分之九十五都被海洋覆盖着,无人岛屿更是多如牛毛,有很多值得探索的地方,我想去看看。”
……
在默克求学的几年中,格罗特偶尔也会出海,可是事实证明,默克号并不能给他带来好运,默克才能。
自默克回到船上之后,莫克号又是一次次满载而归。这让格罗特称奇不已,默克称这并不是运气使然,他解释洋流交汇、季风、鱼群繁衍等道理,但格罗特根本听不懂,索性就全由儿子做主了。
默克在闲暇时,仍喜欢到处潜水,他用上了自己改良的氧气提取器,可以潜的足够久,他用摄像机拍下了很多不为人知的秘境,还找到了几种从未被人发现过的海洋物种。两年下来,海生物的标本已经布满了默克的卧室。
即使是在广阔无垠的海上,默克也没放弃他的另一项爱好,射击。
无论是在起伏不定的船上,还是无人涉足过的荒岛,亦或是海底;无论是磐鳗吐出的气泡,还是爬上礁石的壶贝,亦或是海中凶猛的鲲鹏鱼,默克总能找到合适的靶子。
格罗特用敬畏的口气对亚萨说道:默克的技能日益精进,他甚至能在风急浪高的情况下射中跳出水面的虹枪鱼。
他就像全知全能的神一般,世上似乎没有什么事能难得住他。
近海很快被他们转了个遍,却从未去过远海,因为他们的船太小,收获的鱼也必须尽快送回港口。
格罗特看出了默克眼中对远方的渴望,他对儿子说:我们的钱够换一艘更大的船了,如果你愿意的话……
默克点头同意了。
可仅仅过了一晚,默克就改了主意。
“不,爸爸,再等等,咱们要换就换最好的,您也该享享福了,我们去一趟远海吧,我会赚到很多钱。”
“你打算怎么赚?”格罗特好奇的问道。
“我们去捕海墨蜥。我昨晚看了通告,海洋生物研究院在花大价钱收购活的海墨蜥。”
“那是不可能的事情,没有渔船能抓到活的海墨蜥。”
海墨蜥生活在寒冷的海域,并且智商极高,会远远躲开渔船,而且海墨蜥的活动区域大多处于普兰多境内,因此就更难捕获了。
这种生物有着神奇的自愈能力,无论将其切成几段,都能恢复如初。甚至有研究表明,海墨蜥可以永生。曾经有权威机构说过,如果人类没有来到蓝森星的话,再过个几万年,海墨蜥就可以进化成智慧物种。
普兰多早就开始了对这种鱼的研究,并开发出了延缓衰老的药物和断肢再生技术。塔族为了研究这神奇的动物,研究院开出了二百万塔币一条的价格收购。
“我能,我想我能抓到活的。”默克淡淡的说道。
如果是别人这么说,格罗特一定会嘲笑对方说大话,但儿子的话他立即就信了。
“听您的,默克船长。”格罗特敬礼道。
说干就干,他们回到无冬城,默克花了几天时间选了一把最好的狙击枪和定制了一套‘捕鱼’工具。备妥后,父子俩驾船一路航行至塔国最南端的城市冷寂港,在港口装满补给后便向南出发了。
一周后,默克号越过了南纬六十度的纬度线,进入了有争议的南极海域。别看格罗特之前豪气冲天,到了这儿还是有些忐忑。有传言说,如果在这儿不幸遭遇到普兰多巡逻的无人机,将会被直接击沉。
而南冰洋变幻无常的天气则更加危险,即便他们选择是夏季,风平浪静的海面也有可能在一夜之间冻成冰原。
但默克就是好运的代名词,他们平安无事的在南极海域待了二十七天。并成功捕到了两只海墨蜥。
“您们具体是怎么捕到的呢?”
听到这儿,亚萨不由好奇的问道,而格罗特谈起这段往事时格外的兴奋:
默克号一连航行了好几天,路过了几座荒无人迹的海岛,海上的浮冰渐渐多了起来,有些浮冰真他妈的大,我们就像航行到了世界的尽头,我敢保证,眠港还从未有过渔船来过这么远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