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时,天朗的元神已经寄身于那匹灰狼之身,他放眼远眺,目力所及,瑕疵必现,眼前仿佛是另一个世界,鼻息之中,各味杂陈,清晰可辨,拔足狂奔,脚下竟是轻盈无比。
他跃过山涧沟壑,穿过丛林草地,瞬间就来到山巅之上,他仰天长啸,声音划破群山苍天,在林中回响,久久不绝。
天朗此时,以狼眼看世界,心中五味杂陈,想不到自己竟能无师自通,练成此功!
天朗大功告成后,守孝期也已满。当下拜别双亲之墓,起身回桐原县城去了。
回到县城当天,天朗独自一人又到县衙告状。县令大人以当事之人已死,原案已查无对证,所谓投毒,也无法查实为由,拒绝立案,将天朗赶了出来。
天朗到也不怒,来到街上,找到一文房,向店主求了纸砚笔墨,当下开始愤笔疾书起来。
第二天,县城门口和县衙大门之外,凡是热闹之处,都张贴了一张告示,引得众人驻足围观,议论纷纷。
此告示上这样写着:
《村民许氏夫妇冤死案之判》
桐原青牧村许氏家许世杰、许郑氏夫妇,本为遵纪守法之良民,却受本村财主汪氏汪炳怀之欺哄恶诈,以伪作之房契,将许氏夫妇骗至村外安家,后又借修建生祠之机,害死许妻,以伪造文契之罪,陷害许氏。现经许氏之子查实证据,多次向县衙举告,本县县令吴启明竟百般庇护,拒不坐实汪氏之罪,反而与汪氏勾结,暗中投毒,害死许氏。
今告官不准,民冤难伸,遂告山神,山神圣明,立判汪氏汪炳怀,吴氏吴启明二人罪无可赦,判为狼杀!
此判。
苍平山山神。
此告示一出,可谓一石激起千层浪。城中群众一传十,十传百,都来围看告示,大人家看罢判书后,都互相谈论,纷纷猜测“狼杀”为何意?各种说法都有,一时间竟闹得满城风雨,人尽皆知。大家都期盼着看看究竟怎么个狼杀之法。
县长大人自然也听人传报了此事,大怒道:“此妖贼诬告无门,竟敢兴妖作怪,口吐痴言狂语!”即命衙役前去揭了告示,当众撕毁。又令家丁、差役加紧看门护院,以免妖人作乱。
次日一早,当众衙役们赴县府当差时,发现县令老爷吴启明的尸首竟然横陈在县衙大门之外,吴老爷的脖子已几乎被咬断,面色狰狞恐怖,腹部被掏食一空,还剩几截肠子挂在腰上。周边尽遭鲜血浸染,狼爪足迹之印清晰可见。吴大人被恶狼咬死的消息迅速地在桐原城内传开了。
当日午时,又传来青牧村汪家汪炳怀老爷也被咬杀于家门之前,惨死之状与吴县令如出一辙。
一时间,两人被狼咬杀的消息就传遍整个县城,满城上下传闻四起,人心惶惶,个个谈“狼”色变。也有民众传言,说这是山神显灵了,派来天狼惩戒坏人。更有不少民众得知消息后,拍手称快,一时间“天狼下凡,诛杀恶人”的消息在民间广为流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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