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河滚滚流,一新坟冢孤立向东。
大军沿河而立,望着对岸的一群懒散看热闹的军队。秋风萧瑟,吹动旗帜飞舞,猎猎而响。
一身宝甲的曹操下得马来,手扶青钢剑,甲叶翕动,缓缓迈步行走。四十五岁的他已经不年轻,强大的生存压力之下,使得他杂白着头发,松弛了皮肤,老态尽显。
在坟冢的墓碑前停步,看着其上写着的袁绍的名字,老曹笑问:“本初兄,别来无恙乎?”
坟冢之内的袁绍感觉一定很不好,他就知道……
没一会儿,有手下弄了纸钱过来,曹操就这么蹲在那里,絮絮叨叨的亲自给袁绍烧起了纸。
他当然知道袁绍为什么求死,换他自己过来,他也是得死。
本来他老曹就是一直跟在袁绍屁股后边摇旗呐喊的小弟,甚至就在几年前,他还是属于依附于袁绍的势力,要听袁绍的命令行事。对于袁绍来说,臣服于他的手下,苟全活命,那是一种巨大的羞辱。
再者袁绍并没有尽失人心,更没有真的全军溃败,至少手里还是有一两万兵马的。要是真的投降曹操活命,他还真不敢收,到时候搞不好就会有内乱。之所以不打了,是因为打也打不赢,跑又跑不了,早死晚死都是死,实在没有必要再打没用的仗。
另外袁术还没有败,还有势力抵抗,若是在与袁术的战争中,袁绍从中发挥一些作用,如马腾一般反水,那他老曹不是就倒了血霉么?
所以不论如何,袁绍还是死了更好一些,这是一件大家都心知肚明的事。而无路可退,死到临头,袁绍也不缺乏赴死的勇气,自然也就成了如今的局面。
袁绍死的并不孤单,还是有很多忠心之人自杀的。他们安葬了袁绍之后,就十分干脆的跳了河。当然也有不少人没死,基本都投降了曹操,以后是不是用心干活那就两说了。
而袁绍的几个儿子也没能跑的了,全都被抓住,正在洛阳城中等候着曹操的处置。
祭拜了袁绍,老曹手扶腰间青钢宝剑,缓步至于河边,秋风卷着他的红披风,也卷起黄沙使他眯了眼。
他的目光紧紧的锁住对面的一群人影,虽然他的眼神已经不很好,但他当然十分清楚,那就是王言的大军,等待着王言的命令,只要一声令下,便会渡河而击。
一众文武也在老曹的身边,随着他一起往对面望去,他们只感受到了强大的压力。
简单的对比一下,王言只出动了十余万兵马,而这十余万的兵马之中还有许多是抓过来的俘虏,这样的军队,在不足一年的时间中,将袁绍打的跑到了河南。而他们跟袁绍是旗鼓相当,却是前前后后打了三年之久。这其中的差距,哪里还用多说。
荀彧说道:“主公,适才自城中朝臣处获知,王言已经派兵渡河,经略青州。其得凉州、草原已有三年,治下风调雨顺,安稳无灾,粮秣已足。既已渡河至青州,想来凉州、并州二地,不日也将进司隶,临函谷。”
曹操捋着胡须,笑道:“无妨,纵观王言行事,专心民生,下一地治一地,我不往攻,其必不来攻我。我等谋略既定,袁绍已殁,河南已得,我等定计弃河南而下江南,若弃河南之地,王言必定深耕数年,而后再下江南攻我,故而我等尚有时间。
且待整饬一番,来春迁河南之民渡江,灭袁术、吞刘表、制刘备,再进益州、取汉中扼剑门,凭持江险以据王言,未必没有胜算。”
刚刚打胜了一场大战,干死了以前的势力最强大的袁绍,老曹信心虽然不至于爆棚,但一片大好的局面,总也是给了他同王言战斗的几分底气。说起话来,很有几分意气风发。
边上的文臣武将也是一个个的很有信心的样子,嚷嚷的十分厉害,一如当年袁绍手下主战派的那些人一般,好像王言不过尔尔。
一行人在河边抒了会儿情,放松了一下因为持续两年的战争而时刻紧绷着的精神,而后便离开河边,往洛阳而去。
那里还有很多事等着他们去做,比如刘协的问题,比如朝臣的问题,比如袁绍旧部的问题,如此等等……
丹阳,这天下了冬雨,麋竺、孙乾、简雍等人快步走到了刘备的府邸,找到了正在温酒小酌的刘备。
他拱了拱手,行礼以后说:“主公,袁术来使,欲与我结盟,共抗曹操渡江南下。”
“坐下说话。”
刘备指着桌案对面,待二人坐下,又给他们倒了酒,同样是来自王大将军治下的烈酒。
说是烈酒,其实也不如何烈,就是四十来度而已,正经的高粱酒,喝完不上头,绝对古法人工酿造。医学还弄了药酒,都挺受欢迎的。不过到底是消耗的粮食,每年也就酿那么多,比较珍惜,价格还是比较贵的。刘备当然消费的起,也挺愿意消费。
喝了一口酒,胸腹间的灼热过去,刘备问道:“子仲、公祐、宪和,以为如何?”
麋竺放下酒樽:“主公,袁绍败亡,曹操据河南,王言势大难挡,其必南下。袁术势穷力乏,与我交战尚且勉励支撑,若我仍旧结盟曹操共伐袁术,则袁术必亡。彼时我等如何与曹操相抗?江南之大,恐无我等立身之地。
故而今袁术邀我结盟,我等联手抗曹乃是必然。如此仍旧不足,我等更要联结荆州刘表,集我三家之力共抗曹操。”
简雍不同于其他人坐的板板正正,他是一腿蜷着,一腿立着,双手在身后支撑着身体,很有几分潇洒。
他说道:“袁绍败亡,其中有朝臣关系,更有其麾下豪族转投曹操。刘表实情我等皆知,大权为蔡氏等掌控,恐曹操早已暗中联结。袁术屡战屡败,丢丹阳,退守豫章,已失豪族之心。我三家结盟抗曹,必然心力难同,抗曹恐难成其事啊。”
“难成其事,亦不得不为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