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3章 罗大状和张伟再次联手(2 / 2)

这位律师好强!

“岳律师,不是我杀人,是我哥被人害死了,杀人犯现在还逍遥法外。”韩莉说道。

岳斌说道:“这更好办,交给我,至少给他砸个无期徒刑。电话里说不太方便,你如果有时间的话,我们见面聊。”

“好。”

……

第二天。

姜白吃完早饭,就听到门铃声响起。

“姜白先生你好,我是滨江区人民法院的工作人员,这里有一份法院传票需要您签收一下。”

说完,法院工作人员递给姜白一份传票。

“好的。”

姜白点点头,签下自己的名字。

从罗大状口中,他已经得知曹丹彤母女俩要去法院起诉,所以对于收到传票并没有感到意外。

不过以前都是给别人送传票,这次轮到自己接收传票,变成了被告。

这种感觉还是不太一样。

姜白拿着材料返回房间查看起来。

“龙城滨江区中级人民法院”

“案由:过失致人死亡”

“传唤事由:开庭审理”

“……”

除了传票之外,还有一份起诉状副本。

里面写明了诉讼请求,判姜白和孟波过失致人死亡罪成立,并且有附带民事赔偿120万!

这次的案子,跟此前起诉柳依依柳菲菲姐妹杀人未遂类似,都是检察院给出不予起诉的决定,而被害人提起了刑事自诉。

区别只在于,那一次姜白是原告,而这次是被告。

没想到,自己有一天也能看看刑事审判庭被告席位的风景……

姜白心情多少有些复杂。

这时,门铃声再次响起。

是孟波来了。

“姜先生,我刚刚收到法院传票还有起诉状副本,她们要告我过失致人死亡罪,还要让我赔一百多万!”

“这……这可怎么办啊?”

孟波手里捏着材料,满脸焦急。

普通人别说收到传票了,哪怕是接到律师函都得慌张一阵子。

更何况,这还不是普通的案子。

而是涉及人命的刑事案件,还有高达一百多万的民事赔偿。

孟波心乱如麻,有些不知所措。

“我也收到了,进来说吧。”

姜白把孟波请进家里,给他拿了瓶水,语气平稳的说道:“别慌,这只是对方的诉讼请求,并不代表法院就会这么判。”

“我们问心无愧,没什么好担心的,就算上法庭也不用怕。”

看着姜白沉稳的样子,孟波情绪似乎稳定了些,但还是有些坐立不安。

见状,姜白笑了笑,说道:“按照刑法第二百三十三条的规定,过失致人死亡成立过失致人死亡罪,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还要坐牢啊!”孟波顿时眼皮一跳。

“坐牢的前提是罪名成立。”

姜白满脸的轻松。

“我专门咨询过一位很厉害的律师,像我们这种情况,是不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的,而且警方和检察院不是也给出了不予起诉的处理结果么?”

“所以你完全不需要担心,该吃吃该喝喝,三天之后跟我一起出庭就是了。”

孟波缓缓点头。

这几天他专程看了姜白的所有视频,知道后者经常打官司,经验丰富。

有这么一个老司机带着,倒是可以少走很多弯路。

如果是他一个人被告了,只怕此刻已经方寸大乱。

“哦,对了,你有没有熟悉的律师?没有的话,我可以给你推荐一个,绝对专业。”

听到这话,孟波苦笑一声说道:“我哪里认识什么律师,姜先生,那就麻烦你帮忙推荐一下。”

“没问题,我把他威信名片推荐给你。”

姜白自无不可,打开威信给孟波推了一个好友的个人名片。

孟波立刻查看起来。

对方头像里是七个西装革履的男子,仔细一看,原来是同一个人的不同姿态。

居中那个脸上带着自信从容的微笑,双臂微微张开,在两手之间有四个白色大字——“专业团队”。

昵称也是本名:张伟律师。

本来姜白是打算让罗大状同时给他和孟波做代理人的,但罗大状却告诉他,最高院刚刚明确了一项规定:

一名辩护人不得为两名以上的同案被告人,或者未同案处理但犯罪事实存在关联的被告人辩护。

在同一案件中,几个被告人所处的地位和所起的作用不同,利害关系既有相互一致的方面,又有相互冲突的一面。

如果一个律师同时为几名被告人进行辩护,就可能会是自己处于自相矛盾的境地,难以同时维护几个被告人的合法权益。

在这个案件当中,姜白和孟波同时被起诉过失致人死亡罪,两人属于同案被告人,而且在进行实际刑事责任划分,以及民事赔偿责任划分的时候,难免会存在利益冲突。

自然不适合用同一个辩护人。

这个规定也是为了保障被告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司法的公平公正。

虽然罗大状比起来,张伟还有些差距,但他绝对算得上一个优秀的律师。

罗大状和张伟联手。

这波优势在我,必不可能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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