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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兴云庄的厚墙外,有条小小的蘅堂,起风时这里尘土飞扬,下雨时泥泞没足,高墙挡住了日光,蘅堂里几乎终年不见阳光。
但无论多么阴暗、多么肮脏的地方,总是有人默默的生存着。
蘅堂里有个鸡毛小店,前面卖些粗粝的饮食,后面又有三五间简陋的客房,店主人是个残废的侏儒,大家都叫他孙驼子,久而久之,就没人没有人知道他真正的名字了。
这一天,还在下雪,天冷得很。
孙驼子起床,穿了件过冬的棉袄,开始磨豆腐。
他一步步走的很稳,仿佛背上的驼峰是一座山。
这时有一阵脚步声响起,孙驼子抬头看了看,有一老一少向他店里走了过来。
老的是位白发苍苍,手里拿着旱烟袋的蓝衣老人。
另一个想来是他孙女,梳着两条又亮又黑的大辫子,一双水汪汪的大眼睛,却是比辫子还要黑,还要亮。
孙驼子认得这两人,他们本也算是这家小店的老顾客了。
蓝衣老人是说书人,孙女是负责帮腔搭话收钱,每年冬天都会来保定城一趟,在他这家小店里住上两日。
招呼完了这一老一少,孙驼子继续磨豆腐。
他磨完豆腐就开始擦桌子,擦的并不快,而且给人一种很奇怪的感觉。仿佛和这桌子有深仇大恨,恨不得把桌子擦的粉碎。
这时孙驼子又听到了脚步声,他抬头望了望,就看到了蘅堂来了个黑衣青年。
青年穿着华贵的丝绸,相貌英俊,带着淡淡的笑容。
孙驼子继续磨豆腐,因为他知道,像这样的人,绝不会是他的客人。
可他很快就知道自己错了,因为这青年已经步入了他的鸡毛小店中。
或许是来找那大辫子的小姑娘吧。
孙驼子心头猜测着,那小姑娘的确生的很娇俏可爱,特别是那一双眼睛,又大又亮,眼珠儿一转,仿佛能将男人的魂魄都勾走。
但孙驼子知道自己又想错了。因为那青年眼睛都没有往小姑娘身上瞧一眼,也没有瞧说书老人,而是在看着他这个丑陋残废的驼子,看着他的一双粗糙的大手。
孙驼子忍不住道:“这位客人,你是想要打尖还是住店。”
黑衣青年笑道:“我找人。”
孙驼子笑道:“客人不会是找我这个驼子吧?”
黑衣青年点头道:“对,就是找你。”
孙驼子不由道:“公子是不是找错了人了。”
“不,我就是找你,找你是有两件事。”
“那两件事?”
黑衣青年再次看向孙驼子的手,眸中闪烁着神光:“第一件事,我想要见识见识你的大鹰爪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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