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妈呀!棕熊!”
谭雪在无法保持淡定,惊叫得想要逃走。
奈何,她全身瘫软,所谓的挣扎更像是在跟王大发打情骂俏。
“别害怕,小黑是我的朋友。”
轻抚着谭雪的后背,王大发轻声安慰。
“你朋友?”
号称女王的谭雪很快就冷静下来。
“对!”
王大发重重的点了点头,随后将遇到赵蕊的事情说了一遍,不过却隐藏了丁元方的事。
毕竟涉及人命案,少一个人知道对他是好事。
“真的?”
谭雪试探的摸了摸棕熊的脑袋,后者很人性的都出舒服的表情,甚至聪明的它感知到王大发与谭雪的关系竟然露出了谄媚的表情。
“它好聪明。”
谭雪见状十分惊喜。
“当然了,要是不聪明,它就成炖熊掌了。”
王大发腹诽一句,抱着谭雪跳下棕熊,旋即拍了拍棕熊:“你去一边玩吧。”
“呜咽!”
棕熊呜咽一声,临走之前蹭了蹭谭雪的腿。
“哇,它太聪明了吧!”
谭雪睁大了双眼,看着棕熊离开的身影。
“行了,别惊讶了,这个给你。”
王大发将手中的“大萝卜”递给谭雪。
“这…萝卜?”
谭雪小嘴微张,瞪大了双眼:“你别跟我说,你刚刚说给我拿东西,就是去挖萝卜了。”
“萝卜?”
王大发一愣,看向手中的人参打量了一番,旋即鄙夷道:“你秀逗了?这是萝卜?这明明是人参好吗?你的见识呢?都长头发上了?”
什么?人参?
谭雪愣住了。
连参须加人参,一人多高,跟个大号胡萝卜一样。
它能是人参?
人参什么样,她谭雪没见过?
人参之所以药用价值高,以重量定优劣,是因为它的特殊性。
人参属于多年生长植物。
它对环境的要求很高,即便适合它生长的环境,它也不会无限制生长。
它生长到一定年头外部就会腐烂,这种腐烂是不可控的。
有的时候会整株都会腐烂,因此早年间的采参人会流传下人参会跑的说法。
其实不是跑路,而是整株腐烂。
因为这样的特性,即便是百年以上的人参,它的重量都太重。
而眼前这颗堪比白萝卜大小的人参,苏岚打死也不相信它是真的。
“你看,少见多怪吧,来尝尝你就知道是不是真的了。”
王大发将人参递给苏岚。
“尝尝?你确定要我抱着啃?就算我不是淑女,你这带泥让我怎么下嘴?”
苏岚呆呆地看着人参,不知怎么下嘴。
“我的老天爷,我真怀疑你的智商都长哪去了,是不是都融入了你的美貌了。”
面对王大发的吐槽,谭雪非但没有生气,反而有几分开心。
“须子,掐一段尝尝。”
“哦。”